媒体报道的“维特效应”
在傅剑锋(《南方周末》记者)的博客文章《世卫组织:媒体该怎样报道自杀》里,转载了国际预防自杀协会(IASP)的《预防自杀——媒体从业者参考资料》一文(英文版见IASP网站)。其中介绍了媒体报道与模仿性自杀的关系:
媒体对自杀的报道可以引起模仿性自杀行为……这种模仿在某些情况下尤为明显。模仿性自杀的数量与时间呈函数关系,在自杀报道后的头三天内达到顶峰,而在两周或者更长时间之后就渐趋平稳。模仿性自杀还与媒体覆盖的数量和显著程度相关,反复报道、轰动报道之后通常都能见到明显的模仿性自杀行为。特别是当自杀报道的主角与受众有某些相似之处,或者自杀报道的主角是名人或者为受众高度关注的人物时,模仿性自杀行为的出现会尤为显著。另外,某些亚人群(如年轻人,抑郁症患者)特别容易受到自杀报道的影响而采取模仿性自杀行为。最后,也许是最重要的,是过度描述某种自杀方法可能会导致更多采用这种方法自杀的行为。
该资料也就如何“负责任地”报道自杀事件提出了一些建议,例如:
- 把握机会对公众进行自杀教育
- 避免将自杀新闻放置在显著位置,亦避免不正确地复述自杀事件
- 避免详细描述已致死或未致死之自杀所使用的方法
- 避免提供发生已致死或未致死之自杀的具体地点
- 避免在标题里使用“自杀”一词,以及详细描述自杀的方法或地点
- 在使用某一自杀案例的照片或现场视频时一定要慎重,尤其是当这些照片或视频会让受众清楚看到自杀的地点或方法时
- 无论何时何地,自杀报道的后面都应尽可能附上求助信息
或许,在经过多次悲剧之后,除了富士康应该为员工引入心理辅助,国内的媒体在竞相发表相关报道时,也应该考虑到对潜在自杀者的影响,在写稿、编排时多些专业性和责任感。而当几个门户网站竞相在显著位置使用“第12跳”、“11连跳”这样的字眼时,对新闻效果的追逐俨然超过了对新闻伦理和逝去生命的尊重。


北京回龙观医院提供了一个24小时、面向全国的免费心理危机干预热线:800-810-1117,(手机可拨打)010-82951332,网站www.crisis.org.cn
更多参考
[1] 世界卫生组织“预防自杀”的资料汇总 http://www.who.int/topics/suicide/zh/index.html
[3] Wikipedia的“Copycat suiside”(即“维特效应”)条目 http://en.wikipedia.org/wiki/Copycat_suicide
[2] 崔宇《富士康悲剧背后的悲剧》,刊于《华尔街日报》中文版 http://cn.wsj.com/gb/20100525/CWS071754.asp











没有评论 ▼